讨债也要讲方法

2015/3/20 16:46:35点击:

前两天, 41岁的王大姐从家里出门时,发现楼道电子门外面的墙上贴着一张挂历大小的纸张,上面写着,该小区几幢几室的住户欠债不还,虽然没有点名,但所写的是自家的门牌号。

随后她还在小区的主通道及上班的市场内多处发现了同样内容的纸张。

一看到这个,王大姐就气得火冒三丈,也知道是谁干的,随即报警。

我们赶到后,王大姐称,自己轻纺城内经营着一个厨房设备店,周某则是专门帮人安装厨房设备的安装工。几天前双方因一笔3000元的安装费发生了纠纷。一方说给过钱,一方称没有给过,就这样双方不欢而散。

按照王大姐提供的联系方式,我们联系上了44岁台州人周某。

周某倒也爽快,一口便承认是自己贴的纸张。

为了缓解矛盾,我们将所有的纸张给清理掉了,随后约双方到派出所调解处理。

经调解,周先生对自己贴纸张的行为进行了检讨,并郑重向王大姐道了歉,同时愿意赔偿王大姐1000元名誉补偿费。而王大姐因无法提供支付凭据,没有尽到举证责任,只能如数向周先生支付所涉及的3000元安装费,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通过这件事,我们也要提醒,像周先生这样的贴纸张属于违法行为,绝对不可取,对他人造成严重的影响和后果的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