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讨债公司告诉你公司欠条的注意问题

2015/6/25 8:53:04点击:
 我在XX公司工作,因为个别原因,公司没钱发我没工资,给我打个张欠条,欠条没什么问题,主要是(甲方)是公司而不是老板(没有他的签字,只有个公司的章),这样可以吗?


  因为现在公司已经无法运行了,我怕公司倒闭以后,这个欠条就失效了。还有,跟公司签订欠条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怎么说呢,欠的不是工资... 我刚来这个公司的时候是交的实习费的(我们有协议的),后来因为资金的问题,公司很困难,也耽误我们很长时间。后来我们就提出补偿,但是他们现在拿不出来钱,就欠了这份欠条,这样的话 应该注意些什么吗? 谢谢了

 解答:

  你的担心是有必要的.单说债务人是公司,那没有什么问题.盖公章也可以,问题是公司不应该欠你工资.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因此至于你问的和公司签订条约应该注意什么,我觉得没有必要和公司签订这类条约,因为拖欠工资违法.关于你说的借条是小问题,公司如果倒闭,进如破产程序,法院会指定监督单位结算资产.你的欠条并没有失效,但问题是那时公司还有没有能力偿还欠款.所以追偿可能比较困难


  答案补充:


  因为对你们单位的体制和具体情况不太了解,所以不好妄下结论.但如果你们公司真的破产,一般情况下你们不可能1分钱都拿不到.人民法院应当对进入破产程序的破产企业的财产、债务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可以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有关机关是指企业的主管机关、审计机关等;有关人员是指会计师等。应当由哪些人组成清算组织,由人民法院决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织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根据这一规定,清算组的具体任务是,首先,负责保管、清理企业的财产,并收回债权,尽快实际控制企业的财产。破产还债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其次,清算组可以对企业的财产进行估价、处理,提出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后,报请人民法院裁定执行。你们就属于债权人.破产通俗说就是资不抵债,所以想要拿到全额欠款比较困难.由于字数限制 其他的你可以自己参考一下《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企业破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