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讨债公司谈债权人死亡后债权人家属追债要还吗

2022/12/16 21:18:15点击:
一、债权人死亡后债权人家属追债要还吗

1、债权人死亡后,债权人亲属如果是继承人,继承了债权的,继承人成为债权人,向债务人追讨债权的,债务人要承担偿还债权的责任。

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二、子女怎样继承父亲的债权

1、债权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要求其为一定行为。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债权无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可以被继承。因为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与被继承人的人身不可分离,随被继承人的存在而存在,随被继承人死亡而消灭。总的来说,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因侵犯财产权而产生的债权也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

2、债权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是被继承人财产的重要组织部分,原则上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 因侵犯财产权而产生的债权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如子女对父母的扶养费请求权,残废军人对有关部门的抚恤金请求权等,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会随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续享有。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死亡后,债权人亲属如果是继承人,继承了债权的,继承人成为债权人,向债务人追讨债权的,债务人要承担偿还债权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