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债务纠纷处理解析婚姻债务的最新司法解释
2023/10/7 20:02:28点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0103010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解释。
以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的案件,平等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等。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家庭日常生活债务,债权人以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所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愿。
第四条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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